《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全文(优秀8篇)

2023-04-21 18:49 作者 :admin 围观 : TAG标签: 证明材料 财务会计报告 身份证明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2011年3月25日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令第52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下内容是求职面试网为您带来的8篇《《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全文》,如果能帮助到亲,我们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求职面试

章 法律责任 篇一

第三十一条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处罚。 礼仪

第三十二条 发行违禁出版物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处罚。

求职信息

发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禁止进口的出版物,或者发行未从依法批准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货的进口出版物,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处罚。 求职信息

发行其他非法出版物和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出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的出版物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处罚。

面试网

发行违禁出版物或者非法出版物的,当事人对其来源作出说明、指认,经查证属实的,没收出版物和非法所得,可以减轻或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面试网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处罚。 qzm4

第三十四条 在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过程中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处罚:

求职面试

(一)发行未经依法审定的中小学教科书的;

求职信息

(二)不具备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的单位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活动的;

qzm4

(三)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确定的单位从事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中小学教科书发行活动的。 求职信息

第三十五条 出版物发行单位未依照规定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处罚。 求职面试

第三十六条 单位、个人违反本规定被吊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自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10年内不得担任发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礼仪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qzm4

(一)未能提供近两年的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或者清单、票据未按规定载明有关内容的; 求职面试

(二)超出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的; 求职面试

(三)张贴、散发、登载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或者有欺诈性文字、与事实不符的征订单、广告和宣传画的; 求职信息

(四)擅自更改出版物版权页的; 面试问题

(五)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未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或者未在网页醒目位置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者链接标识的;

面试网

(六)出售、出借、出租、转让或者擅自涂改、变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 面试网

(七)公开宣传、陈列、展示、征订、销售或者面向社会公众发送规定应由内部发行的出版物的; 面试问题

(八)委托无出版物批发、零售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出版物或者代理出版物销售业务的;

qzm4

(九)未从依法取得出版物批发、零售资质的出版发行单位进货的; 面试问题

(十)提供出版物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未按本规定履行有关审查及管理责任的;

面试问题

(十一)应按本规定进行备案而未备案的; 求职信息

(十二)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核验的。 求职信息

第三十八条 在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过程中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面试网

(一)擅自调换已选定的中小学教科书的; qzm4

(二)擅自征订、搭售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出版物的; 礼仪

(三)擅自将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任务向他人转让和分包的; 面试问题

(四)涂改、倒卖、出租、出借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证书的; qzm4

(五)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任务的;

面试网

(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费用的; 面试问题

(七)未按规定做好中小学教科书的调剂、添货、零售和售后服务的; 求职面试

(八)未按规定报告中小学教科书发行情况的; 面试网

(九)出版单位向不具备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的单位供应中小学教科书的; 求职面试

(十)出版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向依法确定的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企业足量供货的;

面试网

(十一)在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或者存在其他干扰中小学教科书发行活动行为的。 面试网

第三十九条 征订、储存、运输、邮寄、投递、散发、附送本规定第二十条所列出版物的,按照本规定第三十二条进行处罚。

面试问题

第四十条 未按本规定第三十条报送统计资料的,按照《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求职信息

章 附 则 篇二

第四十一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出版物发行企业,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办理,并作如下补充规定:

qzm4

(一)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以独资、合资形式提供音像制品(含后电影产品)的发行服务;

求职信息

(二)对于同一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从事图书、报纸、期刊连锁经营,允许其控股,但出资比例不得超过65%;

面试问题

(三)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应分别符合《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中关于“服务提供者”定义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取得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证明书。 面试网

第四十二条 除已依法设立的出版物批发市场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得再设立或者变相设立出版物批发市场;进入出版物批发市场的经营单位在出版物销售前,须将出版物样本报送批发市场管理机构审验,报送审验的出版物样本必须与所销售的出版物一致。

求职面试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所称全国性连锁经营,是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连锁经营。

求职信息

第四十四条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的样式由新闻出版总署规定,由新闻出版总署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面试问题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新闻出版总署和有关部门颁布的《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和《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管理办法》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施行前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其它规定不再执行。

面试问题

章 申请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篇三

第七条 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面试问题

(一)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礼仪

(二)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批发业务; qzm4

(三)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面积合计不少于50平方米;

求职信息

(四)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求职面试

本规定所称经营场所,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的住所。

面试网

第八条 单位申请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可向所在地地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地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受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单位也可直接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求职信息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备案。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礼仪

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礼仪

(一)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礼仪

(二)申请书,载明单位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 礼仪

(三)企业章程;

面试网

(四)注册资本数额、来源及性质证明;

面试网

(五)经营场所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求职信息

(六)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面试问题

(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情况的证明材料

求职信息

第九条 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礼仪

(一)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求职面试

(二)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

面试网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礼仪

第十条 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须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求职信息

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报上一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中门店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应同时报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单位、个人书面说明理由。 面试问题

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礼仪

(一)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qzm4

(二)申请书,载明单位或者个人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 礼仪

(三)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

礼仪

第十一条 单位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应取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并在批准的区域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教科书发行活动。单位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面试网

(一)以出版物发行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制法人; qzm4

(二)有与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发行人员;

求职信息

(三)有能够保证中小学教科书储存质量要求的、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储运能力,在拟申请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仓储场所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并有与中小学教科书发行相适应的自有物流配送体系; 面试问题

(四)有与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相适应的发行网络。在拟申请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企业所属出版物发行网点覆盖不少于当地70%的县(市、区),且以出版物零售为主营业务,具备相应的中小学教科书储备、调剂、添货、零售及售后服务能力; 面试网

(五)具备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求职面试

(六)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及风险防控机制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求职信息

(七)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五年以上。最近三年内未受到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面试网

审批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除依照前款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关于中小学教科书发行单位的结构、布局宏观调控和规划。 求职信息

第十二条 单位申请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须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 求职信息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作出书面批复并颁发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证。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单位书面说明理由。 礼仪

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qzm4

(一)申请书,载明单位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

qzm4

(二)企业章程; 面试网

(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礼仪

(四)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有关发行人员的资质证明; 礼仪

(五)最近三年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证明企业信誉的有关材料;

礼仪

(六)经营场所、发行网点和储运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求职面试

(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情况的证明材料;

求职面试

(八)企业发行中小学教科书过程中能够提供的服务和相关保障措施;

求职信息

(九)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依法经营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的承诺书;

求职信息

(十)拟申请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基本信息、经营状况、储运能力、发行网点等的核实意见; 面试问题

(十一)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 求职信息

第十三条 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应当于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求职面试

备案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求职信息

(一)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qzm4

(二)经营场所情况; 礼仪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情况。

求职面试

相关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备案单位、个人出具备案回执。

面试问题

第十四条 国家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设立外商投资出版物发行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申请人应向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拟设立外商投资出版物发行企业的合同、章程,办理外商投资审批手续。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在征得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在经营范围后加注“凭行业经营许可开展”;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礼仪

申请人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或者在营业执照企业经营范围后加注相关内容,并按照本规定第七条至第十条及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到所在地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审批或备案手续。 求职面试

第十五条 单位、个人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应当依照本规定第七条至第十条的规定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面试问题

已经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个人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应自开展网络发行业务后15日内到原批准的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qzm4

备案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面试网

(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面试问题

(二)单位或者个人基本情况;

求职面试

(三)从事出版物网络发行所依托的信息网络的情况。 求职信息

相关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备案单位、个人出具备案回执。

面试网

第十六条 书友会、读者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组织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按照本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的有关规定到所在地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审批手续。

求职信息

第十七条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个人可在原发证机关所辖行政区域一定地点设立临时零售点开展其业务范围内的出版物销售活动。设立临时零售点时间不得超过10日,应提前到设点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回执,并应遵守所在地其他有关管理规定。

面试问题

备案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面试问题

(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qzm4

(二)单位、个人基本情况; 面试问题

(三)设立临时零售点的地点、时间、销售出版物品种; 面试问题

(四)其他相关部门批准设立临时零售点的材料。 求职面试

第十八条 出版物批发单位可以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

面试网

出版物批发、零售单位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发行分支机构,或者出版单位设立发行本版出版物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发行分支机构,不需单独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但应依法办理分支机构工商登记,并于领取营业执照后15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和分支机构所在地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求职面试

备案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qzm4

(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者出版单位的出版许可证及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面试网

(二)单位基本情况; qzm4

(三)单位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发行分支机构的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等情况。 面试问题

相关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备案单位、个人出具备案回执。 求职面试

第十九条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个人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应当依照本规定到原批准的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换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单位、个人书面说明理由。 礼仪

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求职面试

(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求职面试

(二)申请书,载明单位或者个人基本情况及申请变更事项;

求职信息

(三)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

面试网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个人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于15日内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向原批准的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原批准的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求职面试

章 总 则 篇四

第一条 为规范出版物发行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出版物市场体系,发展社会主义出版产业,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qzm4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出版物发行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礼仪

本规定所称出版物,是指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求职信息

本规定所称发行,包括总发行、批发、零售以及出租、展销等活动。 求职信息

总发行是指由唯一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面试网

批发是指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礼仪

零售是指经营者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 求职信息

出租是指经营者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向读者提供出版物。

求职面试

展销是指主办者在一定场所、时间内组织出版物经营者集中展览、销售、订购出版物。

礼仪

第三条 国家对出版物发行依法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面试问题

第四条 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国出版物发行业发展规划。 面试问题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物发行业发展规划。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

qzm4

制定出版物发行业发展规划须经科学论证,遵循合法公正、符合实际、促进发展的原则。

礼仪

第五条 发行行业的社会团体按照其章程,在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实行自律管理。

求职面试

章 罚 则 篇五

第三十二条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发行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处罚。 礼仪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发行分支机构、出版物批发市场,擅自主办全国性出版物展销活动或者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主办单位擅自主办地方性或者跨省专业性出版物展销活动的,按照前款处罚。

求职信息

第三十三条 发行违禁出版物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处罚。 面试问题

发行新闻出版总署禁止进口的出版物,或者发行进口出版物未从依法批准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货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处罚。 礼仪

发行其他非法出版物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明令禁止出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的出版物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处罚。 面试问题

发行违禁出版物或者非法出版物的,当事人对其来源作出说明、指认,经查证属实的,没收出版物和非法所得,可以减轻或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礼仪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处罚。 求职信息

第三十五条 发行未经依法审定的中学小学教科书,或者未经法定方式确定的单位从事中学小学教科书的发行业务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处罚。 面试网

第三十六条 出版物发行单位未依照规定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按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处罚。

求职信息

第三十七条 单位违反本规定被吊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单位吊销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自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10年内不得担任发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求职信息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礼仪

(一)未能提供近两年的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的;

求职信息

(二)超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的;

求职面试

(三)张贴和散发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或者有欺诈性文字的征订单、广告和宣传画的;

求职面试

(四)擅自更改出版物版权页的;

qzm4

(五)《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未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或未在网页醒目位置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链接标识的;

求职面试

(六)出售、出借、出租、转让或擅自涂改、变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 qzm4

(七)发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或公开宣传、陈列、销售规定应由内部发行的出版物的; 面试网

(八)向无总发行权的单位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出版物总发行权,委托无出版物批发权的单位批发出版物或代理出版物批发业务,委托非出版物发行单位发行出版物的;

求职面试

(九)提供出版物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未按本规定履行有关审查及管理责任的; qzm4

(十)应按本规定进行备案而未备案的;

面试网

(十一)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核检的。 面试网

第三十九条 征订、储存、运输、邮寄、投递、散发、附送本规定第二十二条所列出版物的,按照本规定第三十三条进行处罚。 面试问题

第四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一条未报送统计数据的,按照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处理。 求职面试

章 总 则 篇六

第一条 为规范出版物发行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出版物市场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面试网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出版物发行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本规定所称出版物,是指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qzm4

本规定所称发行,包括批发、零售以及出租、展销等活动。 面试问题

批发是指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礼仪

零售是指经营者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 面试网

出租是指经营者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向消费者提供出版物。 面试问题

展销是指主办者在一定场所、时间内组织出版物经营者集中展览、销售、订购出版物。 面试网

第三条 国家对出版物批发、零售依法实行许可制度。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凭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开展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 qzm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委托非出版物批发、零售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出版物或者代理出版物销售业务。

礼仪

第四条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全国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国出版物发行业发展规划。 求职信息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物发行业发展规划。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 求职信息

制定出版物发行业发展规划须经科学论证,遵循合法公正、符合实际、促进发展的原则。

求职面试

第五条 国家保障、促进发行业的发展与转型升级,扶持实体书店、农村发行网点、发行物流体系、发行业信息化建设等,推动网络发行等新兴业态发展,推动发行业与其他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对为发行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求职面试

第六条 发行行业的社会团体按照其章程,在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实行自律管理。

求职信息

章 出版物发行活动管理 篇七

第二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发行下列出版物:

qzm4

(一)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禁止内容的违禁出版物; 求职信息

(二)各种非法出版物,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出版、印刷或者复制的出版物,伪造、假冒出版单位或者报刊名称出版的出版物,非法进口的出版物; qzm4

(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物;

求职信息

(四)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明令禁止出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的出版物。

求职面试

第二十三条 内部发行的出版物不得公开宣传、陈列、展示、销售。

求职信息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只能在本系统、本行业或者本单位内部免费分发,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发行。 求职面试

第二十四条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在发行活动中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订立供销合同,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面试问题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礼仪

(一)从依法设立的出版发行单位进货;发行进口出版物的,须从依法设立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货; 面试问题

(二)将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至少保存两年,以备查验;

求职面试

(三)不得超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 礼仪

(四)不得张贴和散发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或者有欺诈性文字的征订单、广告和宣传画;

礼仪

(五)不得擅自更改出版物版权页;

礼仪

(六)《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应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利用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应在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链接标识;

求职信息

(七)不得涂改、变造、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批准文件。 求职信息

第二十五条 出版物发行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确定的职业分类以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标准,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参加经过国家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所实施的职业技能鉴定考核。 面试问题

第二十六条 出版单位对本版出版物具有总发行权。 求职面试

出版单位不得向无出版物总发行权的单位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出版物总发行权,不得委托无出版物批发权的单位批发出版物或者代理出版物批发业务,不得委托非出版物发行单位发行出版物。 求职信息

第二十七条 建立发行出版物的网络交易平台应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接受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指导与监督管理。

qzm4

提供出版物发行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对申请通过网络交易平台从事出版物发行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核实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留存证照复印件备查。不得向无证无照、证照不齐的经营者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面试网

提供出版物发行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发现在网络交易平台内从事各类违法活动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告。 面试问题

第二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全国性出版、发行行业协会,可以申请主办全国性的出版物展销活动,并须提前6个月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求职面试

全国性出版、发行行业协会可以主办跨省专业性出版物展销活动;市、县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省级出版、发行协会可以主办地方性的出版物展销活动;主办单位须提前2个月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面试问题

第二十九条 中学小学教科书发行单位应当具有适应教科书发行业务需要的资金、组织机构和人员等条件,并取得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教科书发行资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中学小学教科书,其发行单位还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中学小学教科书的发行业务。

求职信息

中小学教科书发行管理办法由新闻出版总署另行制定。

求职面试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本规定第二十二条所列出版物的征订、储存、运输、邮寄、投递、散发、附送等活动。 求职面试

从事出版物储存、运输、投递活动,应当接受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求职面试

第三十一条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规定接受年度核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如实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以及伪造和篡改统计资料。出版物发行单位不再具备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求职面试

章 附 则 篇八

第四十一条 允许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照内地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在内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个体工商户,无需经过外资审批。 qzm4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所称中小学教科书,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和经授权审定的义务教育教学用书(含配套教学图册、音像材料等)。 礼仪

中小学教科书发行包括中小学教科书的征订、储备、配送、分发、调剂、添货、零售、结算及售后服务等。 礼仪

第四十三条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证的设计、印刷、制作与发放等,按照《新闻出版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面试网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会同商务部负责解释。 面试网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原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2011年3月25日发布的《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施行前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其他规定不再执行。 求职信息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求职面试网为大家带来的8篇《《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全文》,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更多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求职面试网。

礼仪

声明:《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全文(优秀8篇)来源于互联网,其版权均归原作者及其网站所有,本站虽力求保存原有的版权信息,但由于诸多原因,可能导致无法确定其真实来源,如果您对本站文章、图片资源的归属存有异议,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热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