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全文【优秀3篇】

2023-07-31 20:08 作者 :admin 围观 : TAG标签: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

2008年9月11日卫生部令第60号公布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求职面试网整理的3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全文》,可以帮助到您,就是求职面试网小编最大的乐趣哦。 礼仪

章 附则 篇一

第三十四条 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求职信息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1980年1月22日卫生部发布的《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和事故的处理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qzm4

章 鉴定 篇二

第十九条 负责鉴定的医学会应当根据受理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专家鉴定组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专家鉴定组的人员由受种方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受种方人员较多的,可以由受种方推选1─2名代表人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推选不出的,由医学会负责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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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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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种者的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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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接种单位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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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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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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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人员。 面试网

第二十一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认真审查材料,必要时可以听取受种方、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的陈述,对受种者进行医学检查。 礼仪

负责鉴定的医学会可以根据专家鉴定组的要求进行调查取证,进行调查取证时不得少于2人。调查取证结束后,调查人员和调查对象应当在有关文书上签字。如调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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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会组织鉴定时可以要求受种方、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必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如不提供则承担相关不利后果。 qzm4

第二十二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妥善保管鉴定材料,保护当事人的隐私,保守有关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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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专家鉴定组组长由专家鉴定组成员推选产生,也可以由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争议所涉及的主要学科中资深的专家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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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专家鉴定组可以根据需要,提请医学会邀请其他专家参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邀请的专家可以提出技术意见、提供有关资料,但不参加鉴定结论的表决。 礼仪

邀请的专家不得有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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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地方医学会可以要求中华医学会给予技术指导和支持。 礼仪

第二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认真审阅有关资料,依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运用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鉴定。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鉴定书。鉴定书格式由中华医学会统一制定。 面试网

鉴定结论应当按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求职信息

第二十七条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书由专家鉴定组组长签发。鉴定书应当加盖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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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会应当在作出鉴定结论10日内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书送达申请人,并报送所在地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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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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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申请鉴定的理由; qzm4

(二)有关人员、单位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礼仪

(三)接种、诊治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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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qzm4

(五)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判定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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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损害程度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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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定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应当在鉴定书中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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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医学会参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会的工作人员,对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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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医学会应当自收到有关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材料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出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书。情况特殊的可延长至90日。 求职信息

第三十一条 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发现鉴定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要求医学会重新组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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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医学会应当将鉴定的文书档案和有关资料存档,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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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应当于每年4月30日前将本行政区域上一年度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情况报中华医学会,同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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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的市级医学会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将本行政区域上一年度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情况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同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qzm4

章 总则 篇三

第一条 为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礼仪

第二条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礼仪

第三条 受种者或者监护人(以下简称受种方)、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有争议申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的,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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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按照卫生部的规定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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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等原因给受种者造成损害,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按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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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疫苗质量原因或者疫苗检验结果有争议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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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 求职信息

第五条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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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求职面试网为大家整理的3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全文》,能够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与启发,是求职面试网的价值所在。 面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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